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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居住小区饮用水集中分质供水问题探讨

10-12 12:18:35  浏览次数:590次  栏目:给水排水
标签: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 建筑与居住小区饮用水集中分质供水问题探讨,http://www.gong66.com

  关于集中分质供水饮用净水的价格,前面已经强调它是集中分质供水推广和发展的关键。现在一些分质供水试点地区,饮用净水卖到250~300元/m3,这显然是没有充分论证,是行不通的。集中分质供水饮用净水的价格制定,上面说到的水资源费价格制定的两个原则同样适用于此。具体的讲就是要考虑到居民生活必需的饮用水和饮用净水是一种特殊商品。长期以来,水和交通、电力、煤气等物品的供应一直是采取低价销售,行业的亏损由国家补贴解决,这被认为是一种社会福利,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改革开放后,包括水在内的以上物品逐步推向市场成为商品,这一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行业得到了发展,国家减去了全部或部分的补贴负担。但是由于这些商品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与世界中等发达国家尚有较大的差距,为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了社会的安定团结,这些商品一是以一种特殊商品(亦称市政商品)进入市场,国家从投资到税收给予这些商品足够的优惠政策,国家组织论证和控制、审批这些商品的价格,使这些行业在薄利或微利的情况下仍能生存和发展。市政商品这种政策总的来讲是保护了老百姓的一些切身利益,虽然它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如最近群众反映较多的行业垄断经营问题,这只是说明这种政策还要不断完善,要引入竞争机制。根据瓶装水、罐装水进入市场的经验教训,建筑与小区集中分质供水进入市场,其中居民生活必需的生活饮用水和饮用净水部分,还是应该按市政商品来对待。这样对这部分的供水,一方面供水价格只能是微利、薄利,要有国家(当地政府)论证、控制、审批;另一方面对市政商品的优惠政策(主要是税收)应该同样给予管理经营单位。

  因为随着水资源费要合理收取的问题提出,调整水价将水这一商品进一步推向市场已提到日程,这是水资源的形势所迫。但是有关部门也顾虑重重,其中最大的顾虑是害怕水价的提高会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其实这问题也是不难解决的,因为总的来讲当前人们对商品的价格调整还是有很强承受能力的。但是因为广大的人民目前经济收入还不高,所以对水的价格就很敏感,如果能解决好居民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生活用水和饮用净水的价格问题,水价的调整问题就能顺利进行。所以关于居民生活饮用水价格和饮用净水价格制定时,要确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饮用净水的基本用水量;要搞清居民对生活用水和饮用净水价格的承受能力。这两项工作望有关部门能进行深入调查、分析。统计资料表明,基本生活用水量大致可为每户每月5~6 m3或每人每月2 m3;基本饮用净水量大致可为每户每月1 m3 或每人每月0.5 m3.如果超过基本用水量,从节约用水的观点考虑,按这些用户的生活水平,超出部分提高水价也是可以接受的。至于水价的承受能力,一般来说生活用水目前自来水价格还是能承受的;集中分质供水的饮用净水如果能定价在10~20元/m3,用户也是可以接受的。实际上现在有的城市自来水公司的制水成本为0.5~0.6元/m3,自来水销售价中自来水公司获得部分为1.0元/m3左右(其他为排污费等)。自来水公司通过其他水价平衡,还是能较好的生存和发展的。规范计算饮用净水的制水成本为10~20元/m3,如果水价为10~20元/m3,应该说只要管理模式合适,经营管理好,国家对市政商品的优惠政策落实,这些企业同样能较好生存和发展。

  目前建筑与居区小区集中分质供水工程建设在我国正从试点向推广和发展推进,因为这是一个关系到全民的健康,关系到每个人能喝上健康长命水的工程,是一项造福于全民的民心工程。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通力合作,深入调查研究,加快制定有关的规范、标准和政策指导这一工作。愿这一工作能做实做好,能正常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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