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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实践探索与建议

10-31 22:06:37  浏览次数:544次  栏目: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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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4超前做好技术指导、狠抓关键技术难点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我们狠抓关键技术难点,以严密的科学态度指导工程。沪宁高速公路处于江南水网地区,不仅河流多,而且地下水位高、土质差,经设计单位勘测确定的软土地段就有70多公里长,而施工队伍很多是北方“旱鸭子”,有的单位进场开工3个多月才完成几万元工作量,针对施工单位缺乏水网地区施工经验的情况,我们及时总结了锡山市施工队伍的经验,召开现场会推广了“勤翻晒、匀拌灰、多粉碎、薄铺筑”的施工经验,使北方施工队伍较快地适应了苏南多雨气候的施工环境。

  为控制好路基沉降日后对路面质量的影响,我们制定了《软基路段施工指导意见》和《关于台背回填施工质量要求》。为了抓好路面施工质量,早在1993年底我们就提前一年组织专家,对材料、工艺、质量标准、监督检查等进行深入研究。在路面各层施工之前,分别制定了《路面底基层与基层施工指导意见》、《沥青路面施工指导意见》、《沥青上面层施工指导意见》。交通工程开工前,又制定了《交通工程施工监理细则》等一系列技术文件。每次大规模施工前都抓好试验段,并认真加以总结,召开现场会,统一认识、统一组织、统一施工程序和监理工作要求。施工单位普遍反映,沪宁高速公路建设技术指导性很强,凡是遇到关键施工技术时,省高指都有明确、细致、操作性强的文件指导,监理工作做得非常周到。

  1.4.5狠抓中间控制、及时解决问题

  FIDIC条款的管理原则之一是监理在分阶段计量审核签认时非常严格,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不介入施工的具体工序过程,更不会向承包人说应该做什么或应该怎样做。在沪宁高速公路建设中,我们把现场监理工作向前延伸,抓施工过程中的中间控制,对关键技术和重要施工部位的程序,监理都在现场旁站、检查、检测,积极参加了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质量问题的研究,确定合理的处理方案,及时解决现场问题,避免了“死后验尸”的现象。

  我们把沪宁高速公路工程分解成许多创优单元来管理控制,其指导思想就是控制每一个分项工程的质量,以每一个单元工程的优质来保证整体工程的优质。

  抓好中间控制,不仅及时解决问题,节约时间,同时也减少了返工造成的损失,对于重要部位和关键技术,还避免了不良的影响。

  2、关于“九五”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探讨

  2.1监理模式

  回顾我国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十年历史,监理模式大致归为以下四种:

  2.1.1FIDIC模式

  世界银行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投入一定比例的贷款资金扶持经过评估的建设项目,并委派监理工程师直接参与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理。虽然与承包商一样,监理受业主的委托从事监理工作,但该模式赋予监理的职权很大,形式上“三足鼎立”实质上很大程度上制约业主。在国外,此类项目业主仅提出总体计划和要求,不定期进行少量检查,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监理都由监理实现。在国内利用世行贷款项目,主要管理由业主进行,监理工作侧重于质量方面,有少数外方监理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工作是对各阶段计量支付进行最后审核签认。

  2.1.2业主委托监理

  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由业主委托一家监理单位或一批人从事监理工作。该单位不一定有经过批准的相应资质,监理人员也可能没有监理证书,有的甚至没有经过监理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协议或委托书的方式提出监理职责与权力,但很多职责是不明确的,没有详细文件规范监理行为。

  2.1.3业主直接监理

  业主组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从事监理工作,边干边学,逐步正规。这种监理模式在我国比较多。这种模式的产生,主要是业主有一大批技术人员可参加项目建设,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员参加过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对设计、招标等情况十分清楚,而社会监理力量还没有形成,没有一定社会监理力量能承担此项任务,就全国范围内来讲能胜任此任务的合格监理单位也很少。

  2.1.4公开招标,选择监理单位

  这种模式“八?五”期间已有不少项目在实行,其特点就是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确定。

  对于第一种模式在发展中国家采用较多,特别是技术落后、管理力量薄弱、管理水平又差的中小国家不失为一种好模式;对于技术较先进、管理力量强、管理水平又较高的国家如不使用世界银行的贷款,我认为不一定照搬FIDIC条款,完全可以结合国情,遵照FIDIC条款的原则,确定自己的监理模式,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对于第二种模式已不符合建筑市场开放、竞争的新形式,前几年已开始逐步自行淘汰。第三种模式,是我国监理制度从引进到成熟过程中的一种主要过渡模式,由于组织系统上没有独立,所以我们称之为业主直接监理,或业主委派监理。在国家尚无明确的、系统的规定之前,借鉴FIDIC条款经验,从实践中边干边学,不断提高,直至较成熟,这种模式确实在我国交通建设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一大批工程质量强化了监督管理,提高了工程质量。但由于业主与监理的职责置于一身,难免发生业主代替监理,使监理难以独立行使其职责的情况,而且还有监理资质要求的问题。在建筑市场已逐步形成开改、有序、公平、竞争的今天,特别是交通部1995年颁发了《监理规范》后,这种模式显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对于第四种模式,虽然在“八*五”期间实行的项目较少,但是它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是我国建设市场改革不断深化、公平竞争机构下的必然产物,进入“九?五”全国各省交通建设项目采取此种模式的越来越多。我省的监理工作也必须向这种模式发展,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2.2对“九五”交通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建议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路建设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管理的形势要求,使公路工程监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去年交通部以交基发(95)448号文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对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承担的业务范围、职责、申报审批程序和复查要求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今年又以交基发(96)29号文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对承担监理工作的技术人员作出详细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加上1995年已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这些都说明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在我国已有章可循,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省“九?五”交通工程的监理工作应该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根据以上分析现对“九?五”交通建设项目的监理模式提出如下建议:

  (1)监理机构的设置。建议设置省、市、现场三级监理机构,即省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办事机构,市设总监代表及办事机构,施工现场设驻地监理工程师(监理组)。根据工作需要,省可设若干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指导管理某一个项目的监理工作。省、市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实行宏观的检查、监督、管理,除配备少量精干人员从事监理的宏观管理外,需设立相对稳定的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对实体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测,以掌握工程第一手资料,指导施工。

  驻地监理机构应按部颁《监理规范》和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合理配置监理力量,使其能胜任规范所规定的监理工作。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监理单位。首先这种方式符合市场经济竞争机制形势的需要,随着交通系统改革不断深化,我省交通建设市场,正在形成开改、竞争、有序的建设新格局。“九?五”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可以把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形势再向前推进一步。“八?五”期间交通部多次发文要求,工程监理必须由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特别是1995年部颁《监理规范》更明确地提出监理单位应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选定,所以说公开招标也是执行部颁规范的需要。

  其次,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优秀监理力量。经过十多年的监理实践,特别是“八五”期间全国几十条高等级公路的监理实践,我国公路监理队伍迅速发展起来,获得高等级公路监理资质的单位全国就有几十家,江苏目前有5家,社会监理力量已有能力承担这些高等级公路的监理任务,通过公开招标,可以把优秀的监理队伍引入我省,搞好我省的公路建设。

  第三,可以调动苏南几市的技术力量支援苏北“九?五”交通建设。经过沪宁高速公路5年监理工作实践,苏南5市培养了一大批监理技术人员,他们当中80%以上人员经过监理培训,40%以上人员持有监理证书,又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宝贵的人才资源。但“九?五”期间,苏南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不多,这些同志如不合理使用,逐步分散掉是很可惜的,他们当中已有不少人表示愿意到苏北再参加几条高速公路建设。苏南五市可以利用现有力量成立监理公司,支援苏北高速公路建设,今后如有新的任务仍可以回到各市参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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